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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晨报》报道,12月11日上海杨浦交警开始对电动平衡车违法上路进行集中整治,仅不到半小时时间,交警就对4起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各罚款50元。
法律:“滑行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肯定要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指定可上路的非机动车种类,而目前尚未有地方政府出台法规容许电动平衡车合法上路。12月1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透露,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道路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使用的,按上限处罚款五十元;在非机动车道和在人行道上使用的,处罚款二十元。
从法律角度上讲,使用电动平衡车上路,无论是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甚至在人行道上使用,都是违法行为。关键的是,如果非法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对方有一定过错,也是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所以,电动平衡车只适合封闭的小区和公园广场等环境。
技术:电动平衡车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和自行车一样,电动平衡车需要一定时间的学习才能掌握,但对于大多数仅有独轮的电动平衡车,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制动面临极大隐患,如掌握不好极易导致摔倒。
对于可以合法上路的自行车,紧急制动时,只要保持重心在两轮之间,双手握紧车把,甚至可以用双脚辅助平衡,即可相对稳定的将车辆停止下来。
而独轮的电动平衡车仅有一个轮胎接触地面,更很难用双脚辅助平衡,遇到紧急情况,慌乱之下难免出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