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独轮车作为出行工具,目前来看还不是很靠谱。为什么?因为它没有路权,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就现在的情况而言,有少数几个城市已经开始对电动独轮车上路确定了罚款的处理办法,绝大多数城市仍然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那么,问题来了,电动独轮车作为交通工具,究竟可不可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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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电动独轮车的路权问题。在很久很久以前,其实是没有路权这个概念的。只是人类发明了各种交通工具之后,在很近很近的现代,才有了路权这个说法。那么,答案来了。既然人们可以因为发明了汽车而修建各种各样的道路来使之能够被大量使用,那为什么不能因为发明了电动独轮车而将道路权利法进行修改使之能够被大量使用呢?事实上,我们谁也无法预言将来的哪一天,哪一种工具将载着人类继续前行,那为什么不能在新事物诞生的时候多加包容多做尝试呢?
再来看在大多数电动独轮车不能上路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两种:一是基于安全的考量,如担心电动独轮车会撞伤行人,与现有车辆争夺路权;二是因为电动独轮车属于有动力机械车辆却又无法通过该类型车辆的基本规格认证,如我国的“强制产品认证”即“3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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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上两种原因,小编觉得日本(虽然我不喜欢它)的做法有可借鉴之处。电动独轮车在日本是被允许上路的,只是有前提条件。在日本,电动独轮车是被分类为与排气量介于50到125cm3的摩托车相同等级的有动力车辆,因此要求必须配备有刹车、头灯、刹车灯、方向灯等辅助设备。同时,车主需缴税、注册车牌并拥有驾驶执照。可惜由于在电动独轮车上增加以上设备有难度,所以在日本上路的电动独轮车也很少。
在这里,小编想说:发现问题,那就分析问题,然后解决问题。既然每年电动独轮车都有新的细节在被增加或改进,那么针对不能上路的问题也应该动一动脑筋。电动独轮车如果要作为一项交通工具上路,不仅仅是的事情,也不仅仅是生产厂家的事情,应该在争夺利润的同时,抽出一部分精力出来,为行业的未来操一操心。
后,如果仅仅从交通工具这一功能来看,把电动独轮车一棍子打死并不是解决方法,围绕电动独轮车形成一个完整的出行方案才是解决之道。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电动独轮车有自身的优势和不可替代性,相信这是一项共识。有这项共识的一个可观察到的迹象是,有关部门对质量提出了要求,与质量有关的法规也会在2015年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