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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交警部门发布通知,将电动四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上路必须上牌、购买保险和考得驾照,否则一律按照无照无牌处理,轻则罚款、扣分,重则没收车辆和拘留。
昨日,安徽阜阳范围内已开始严查“裸奔”的电动四轮车,3天时间内,已查扣100多辆。
从阜阳市交警支队获悉,电动四轮车已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按照规定,这类车上路行驶必须上牌,司机也必须具有驾驶证。否则一旦上路行驶,警方有权依法对驾驶人作出驾驶证扣分、罚款、拘留等处罚。
另外河南尉氏县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规范办公室1月30日发布通知:自2015年2月8日开始,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并处以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去年底江苏沛县交警发布通知,凡未纳入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的电动四轮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予以扣留,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处200元罚款,记12分。
经销商朋友们,目前电动四轮车处于“一地一政”、“管理随性”的状态,因此如果准备经销电动四轮车首先要了解一下当地的相关政策,否则会出现安徽某经销商仓库里一直积压着100多台电动四轮车无法销售的困境!
如果电动四轮车纳入机动车管理,大的“老年代步”市场将会失去,另外那些因为嫌购买汽车需要驾照麻烦的消费者也会流失,终低速电动四轮车只有死路一条!
